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棺木和花圈上为什么要写个“奠”字?

棺木和花圈上为什么要写个“奠”字?



棺木和花圈上为什么要写个“奠”字?答曰:写个“奠”字是表示“祭奠”的意思。那么,问题接着就来了:既然是“祭奠”的意思,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写个“祭”字,偏要写个“奠”字呢?这就是今天我们要解决的问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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葬前之祭曰奠

先说“奠”字的本义。《说文·丌部》云:“奠,置祭也。《礼》有奠祭。”段玉裁注云:“置祭者,置酒食而祭也。礼,谓《礼经》。《士丧礼》《既夕礼》祭,皆谓之奠。”按:段注所谓“《礼经》”,就是今天的《仪礼》。而《士丧礼》和《既夕礼》,则是《仪礼》中的两篇,其内容是记载一个人从始死到下葬的全部礼仪,而其中凡是说到祭,一律称之为“奠”。至此,我们似乎已经可以有所领悟:许慎的意思是说,“奠”是从始死到下葬这段时间内的奠置酒食之祭。我们如果把《说文》的释义与历代学者的注经互相验证,就会发现二者的解释完全一致,合若符契。例如:

郑玄在注《周礼·地官·牛人》时说:“丧所荐馈(按:荐谓进献主食,馈谓进献副食)曰奠。”贾公彦进一步解释说:“丧中自未葬以前无尸,饮食直(按:仅仅之意)奠停于神前,故谓之奠。”

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奠以素器,以生者有哀素之心也。”孔颖达疏云:“奠,谓始死至葬之时祭名。以其时无尸,奠置于地,故谓之奠也。”

李如圭《仪礼集释》云:“自始死至葬之祭曰奠。不立尸,奠置之而已。”

朱熹《仪礼经传集解》云:“自葬以前,皆谓之奠。其礼甚简,盖哀不能文,而于新死者亦未忍遽以鬼神之礼事之也。”

清儒万斯大《仪礼商》云:“未葬之前,有奠无祭。葬之日,以虞易奠,谓之丧祭。终虞之明日,卒哭有祭,乃谓之吉祭。”

胡培翚《仪礼正义·士虞礼》云:“自始死至葬,皆奠而不祭。至虞,始立尸如祭礼。”

综上所述,可知,葬前之祭,只能叫奠,不能叫祭。换句话说,下葬是条界限,下葬之前的所有荐馈活动都叫做奠,下葬之后的所有荐馈活动都叫做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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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葬之前的十奠

下葬之前都有哪些奠呢? 根据《仪礼》的《士丧礼》与《既夕礼》两篇的记载,丧奠有十:一是始死之奠,即人刚死时向死者进献酒食;二是小敛奠,即死后第二天小敛时的进献酒食;三是大殓奠,即死后第三天大殓时的进献酒食;四是朝夕奠,即死后第五天朝夕哭时所设之奠;五是朔月奠,即每月初一所设的奠,按照古礼规定,士、庶人三月而葬,大夫、诸侯、天子的停殡待葬时间更长,所以才会有朔月奠;六是月半奠,即每月望日所设之奠;七是荐新奠,即进献当令五谷瓜果之奠;八是迁祖奠,即为迁柩朝祖所设之奠;九是祖奠,即柩车启行以后所设之奠,此“祖”是开始上路之意;十是大遣奠,又叫葬奠,是与灵柩作**后告别之奠。

上述十奠,根据其进献酒食的丰盛程度,分为小奠和殷奠两类。始死之奠与朝夕奠是小奠,其供品只有脯醢醴酒而已;其余八奠是殷奠。殷者,大也。殷奠不仅有脯醢醴酒,而且有牲体。这就是孙诒让在《周礼正义·天官·笾人》中说的:“丧礼之奠有十,唯始卒及朝夕奠为小奠,其小敛、大敛、朔月、月半、荐新、迁祖奠、祖奠、大遣奠,并有牲体,为殷奠。”翻书可知,不仅是《仪礼》中的这两篇,就是《礼记》和《周礼》二书中凡是谈到葬前之祭者,也一律都是用“奠”字来表示,无一例外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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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葬之后的荐馈活动 

那么,下葬之后都有哪些荐馈活动呢?一是虞祭。虞是安的意思。这是葬毕当天中午,将死者灵魂迎回殡宫而举行的安魂之祭。虞祭,郑玄认为是丧祭,孔颖达则认为是吉祭,今从孔。据《仪礼·士虞礼》,士葬后要举行三次虞祭:初虞、再虞和三虞。葬毕当天中午举行的虞祭是初虞,中间隔一天,举行再虞;再虞的次日,举行三虞。二是卒哭之祭。卒是停止之义。此前,孝子不论什么时候,只要感到心酸悲哀就可以哭。卒哭祭后,由于悲哀有所缓和,就要停止这种什么时候想哭就哭的作法,而改为朝夕各一哭。三是祔祭。这是将死者按昭穆辈分附于祖庙之祭,在卒哭的次日举行。四是小祥之祭,又叫练祭,在死后一年举行,今俗谓之“一周年”。五是大祥之祭,在死后两年举行,今俗谓之“两周年”。六是禫祭,在大祥祭后隔一个月举行。禫是除服之祭,三年之丧,至此结束,孝子从此可以过正常的生活了。总而言之,上述的六项荐馈活动,是祭,不是奠,属于吉祭,不属于丧祭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说:“居丧,未葬,读丧礼。既葬,读祭礼。”孔颖达疏云:“丧礼,谓朝夕奠、朔望奠等礼也。祭礼,谓虞、卒哭、祔、小祥、大祥之礼也。”祭礼,也叫吉礼。




至此,我们已经明白,“奠”与“祭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不能随意置换。“奠”与“祭”的区别至少表现在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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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,奠是丧祭中的荐馈活动,而祭则是吉祭中的荐馈活动。前者属于凶礼,后者属于吉礼。二者在五礼中的的大类就不一样。凶礼强调的是悲哀,吉礼强调的是恭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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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奠的时候,是把死者当作生人来看待的;而祭的时候,是把死者当作鬼神来看待的。《檀弓下》云:“虞而立尸,有几筵。卒哭而讳,生事毕而鬼事始。”孔颖达疏云:“此一节论葬后当以鬼神事之。礼,未葬,犹生事之,故未有尸;既葬,亲形已藏,故立尸以系孝子之心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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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,凡奠,皆无尸;而凡祭,必有尸。尸是代替死者受祭的活人,从死者的孙子辈中选用。有的学者非常强调这一点。秦蕙田在《五礼通考》卷62就说 :“后世祭不立尸,强名曰祭,实为荐、为厌、为奠而已。”简言之,祭而无尸,就不能叫做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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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,奠的时候,死者的儿孙要自称“哀子”“哀孙”;而祭的时候,死者的儿孙要自称“孝子”“孝孙”。这就是《礼记·杂记上》所说的:“祭称‘孝子’‘孝孙’,丧称‘哀子’‘哀孙’。”孔颖达解释这句话说:“祭,吉祭也。谓自卒哭以后之祭也。吉则申孝子心,故祝辞云孝也。丧称哀子哀孙者,凶祭,谓自虞以前祭也。丧则痛慕未申,故称哀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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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,奠用朴素无华之器,祭则用有饰之器。《檀弓下》云:“奠以素器。”郑玄注云:“凡物,无饰曰素。”孙希旦《集解》云:“盖奠主哀,故器无饰;祭主敬,故器有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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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,由于奠时无尸,所以其礼仪简单,只要奠置于地或席上即可;而祭时有尸,就涉及饮食之礼,其礼仪就繁缛。我们只要看一下《仪礼》中的《士虞礼》,就会对祭礼的繁文缛节有所领教。而《礼记·礼器》中说到的“季氏祭”,时间拖得很长,“日不足,继之以烛”,参加祭祀的人,一个个累得东倒西歪,左倚右靠,勉强支应(原文是“有司跛倚以临祭”),简直叫人视为畏途了。

看来,关键在于我们对“奠”的涵义的认识。如果我们认识到“奠”在这里是“葬前之祭”,而葬前之祭只能称作“奠”;如果我们又认识到“奠”与“祭”虽然是同义词,但在某些场合又绝不能随意代换:葬前只能用“奠”,葬后只能用“祭”。那么,我们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。

我们看到的棺木和花圈上的“奠”字,正是在下葬之前,尽管古代没有花圈,这叫做“礼以义起”,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有“祭奠”一词,这说明今人已经不再区分“祭”与“奠”的不同。但棺木和花圈上的这个“奠”字,不仅保留了“奠”字的古义,更重要的是,它还是古礼的遗存。所谓“礼失而求诸野”,信乎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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